各二级学院、各团学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通知安排,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7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1. “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20名,其中包含“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
2. 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5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17个),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中择优推荐 4 名团体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获评团体可获得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积极参加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3.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奖项类别。
4.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 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工作安排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月中下旬)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由高校团委报送至团省委;同时对县级团委推荐的“社区实践”单列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一并公示后由地市团委报送至团省委(不占用学校申报名额)。
(二)省级推荐阶段(3月)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公示等方式产生一批“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向全国组委会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人选。
(三)全国寻访阶段(4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00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32个优秀组织单位。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5月至7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平台账号、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搭建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
注:本次评选活动经由学院团总支集体报送至校团委,各学院个人奖项、集体奖项分别一个报送名额。
联 系 人:魏巍
联系方式:511458626@qq.com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5日
共青团西安翻译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见常用下载)
附件一2023-2024 年度推荐“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社区实践单列名额地市分配表.docx
附件二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三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四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