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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
2024-01-14 13:12 转发于共青团中央 排版| 周熙  校团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

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团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条例》修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团干部教育培训实践的经验成果,注重同党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团章等法规制度相衔接,同共青团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新征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条例》形成总则、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课程教材经费、考核与评估、纪律与监督、附则共9个章节,条文总数共43条。

新一轮《规划》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遵循和主题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提升团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系统谋划未来五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共8个部分、设置9个专栏,明确了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加强政治训练和履职能力培训作出专门部署,对团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建设、网络培训体系建设、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深化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部署安排。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2024年1月5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1月9日共青团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新时代新征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旨在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在共青团落实落地,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在全面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基础上,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开展。

第三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团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第四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铸牢团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的重要要求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始终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

(二)坚持按需施教。围绕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把培训需求调研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团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

(三)坚持分级分类。按照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的方式,构建科学完备、系统集成的团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不断增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坚持学以致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团干部教育培训中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团干部加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改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五)坚持从严治训。将严和实的要求落到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依规依法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

第五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共青团中央领导下,由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分级管理,各系统行业团组织分工负责。各级团的组织部门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六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团的干部。团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团干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按照要求参加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另外参加共青团专题培训、集中轮训、任职培训等教育培训。

第八条  团的领导机关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应当每5年内到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1个月或者180学时以上的共青团系统性培训,乡科级以下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每5年内累计参加共青团培训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

团的基层组织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含)以上干部应当每5年内到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1个月或者180学时以上的共青团系统性培训。各领域基层团干部每5年内累计参加共青团培训不少于5天或者40学时。

第九条  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团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当享受在岗同等待遇,一般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7,超过的应当予以退学。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注重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团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

第十一条  理论教育立足于团干部思想理论武装,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讲清楚“两个结合”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教育引导团干部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帮助团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掌握党的青年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第十二条 党性教育立足于团干部政治品格锻造,帮助团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教育,坚持用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团干部,坚持用共青团百年来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光荣传统教育团干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开展政德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团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第十三条  履职能力培训立足于团干部实战本领提升,围绕“国之大者”,加强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团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青年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提高团干部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能力。开展党领导下的中国青年运动史、团史教育培训,开展党内、团内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解读培训,开展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等纪律教育培训,帮助团干部更好掌握党的青年工作理论和青年政策、青年群众工作路径方法等。

第十四条 知识培训立足于团干部综合素养提高,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帮助团干部优化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

第四章  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第十五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脱产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脱产培训制度,以组织调训为主。各级团的组织部门负责制定团干部调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对重点岗位的团干部可以实行点名调训。共青团中央安排的系统性培训班次,每年初下达全年调训计划,各省级团委依计划申报参训人员,确定到班、明确到人。对同一年度已列入各级党委系统性培训班次计划的团干部,可以不安排共青团中央系统性培训班次调训。各级团组织参照开展组织调训。团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以形势任务报告、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在职自学和网络培训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网络培训体系,提高团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数字化水平,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团干部提供必要学习条件。

第十九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内容要求和团干部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行动学习等方法,突出仪式教育和光荣感教育,突出实战实效,加强实践教学,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第五章  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条  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以中央团校、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龙头,各级团校、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相互补充、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培训机构体系,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本条例中的团校是指以团干部为主要对象,开展系统性培训的机构。

第二十一条  团校应当把握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政治学校的根本定位,围绕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根本任务,发挥培训团干部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政治培训,努力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应当突出专业化办学特色,在实践教育中发挥引领作用。

各类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交流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第二十二条  各级团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学科结构,完善培训内容,配合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培训主办单位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改进课程设计,创新教学方法,规范现场教学点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学科建设,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推进群团特色学科建设。加强学术平台建设,强化团干部教育培训的人才支撑。加强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推动教学、研究、咨政融合联动发展。开放式办学办训,扩大国内国际交流合作,与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机制。建立适应团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和需要的实践教学基地。

第二十三条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团校建设的支持,加强工作领导,履行办好、管好、建好团校的主体责任,选优配强团校领导班子。建强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办法等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团校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或党校教师有关待遇。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按照实用、安全、有效的原则,保障团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十四条  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承接大规模团干部教育培训的能力,调整、整顿办学能力弱的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新设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审批。

第二十五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注重团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完善跟班管理制度,实行班主任责任制,注重对跟班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团干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严禁借团干部教育培训之名谋取不当利益。

第六章  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二十七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团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二十八条  从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必须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 注重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引才育才机制,完善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制度。加强专职教师管理,授课教师、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党员身份,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深厚,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具有良好师德师风,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更好彰显团的风貌。

第三十条  注重邀请思想政治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青年典型、青年组织代表、青年讲师团成员等到团干部教育培训课堂授课,加强对外请教师的审核把关。

健全团干部上讲台机制,鼓励各级团干部参与培训课程研发。

第三十一条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团校应当建立完善全团共用共享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第三十二条  建立完善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务实管用、适应不同类别团干部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

强化理论研究,以解决共青团思想引领领域的现实问题、政策倡导的基础问题、社会倡导的逻辑问题和总结共青团历史经验教训为主要方向开展应用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融入教学课程。

第三十三条  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发青年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精品课程,建立团干部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第三十四条  开发与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相配套的培训教材,加强教材规划、编写、审定等工作。

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审委员会统筹推进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审定全国性团干部教育培训教材,未经审核把关的教材不得进入团干部教育培训课堂。

第三十五条  各级团组织应当积极推动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将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同时可使用团费组织开展培训,保证工作需要。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基层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整合资源,拓宽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来源渠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三十六条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评估。下级团组织每年应当把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上级团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评价时,应当检查下级团组织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第三十七条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团干部接受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反馈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健全团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完善干部培训档案,全面记录学员表现,团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制度。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实施培训班次和培训课程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承担培训任务、指导教学部门和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各级团组织、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团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本条例。

第四十条  各级团的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本条例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对团干部教育培训主办单位和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从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团干部违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本条例的,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纪律与监督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1月26日共青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24—2028年)

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团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和共青团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根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提升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为关键,以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做好党的青年工作的本领为重点,紧紧围绕助力完成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训练,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深入推进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团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挺膺担当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加系统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团干部理论素养不断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意志更加统一、行动步调更加一致,对党的创新理论更加笃信笃行,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政治训练更加扎实有效,广大团干部政治能力不断增强,党性更加坚强,作风更加过硬,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职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管用,广大团干部服务青年的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不断提升,为党做好青年工作的专业能力不断增强,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实战能力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和人文综合素养更加完备。团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科学健全,培训内容更具时代性系统性,培训方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培训保障更加坚实有力,培训制度更加规范完备,选育管用机制更加协同高效。

注:1. 本《规划》所指的团干部教育培训,是由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

2. 网络自学学时,主要指团干部个人在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完成的学时。

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一)聚焦聚力,久久为功。完善团干部理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专栏1),系统谋划、持续用力,不断把思想铸魂、理论武装工作引向深入。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作为各级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主课必修课,办好理论进修班、理论研修班;作为团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全面系统学、持续深入学、联系实际学。以县处级及以上团干部为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党课、调查研究、建章立制等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使广大团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培训,使广大团干部学习掌握党的青年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讲深学透、入脑入心。加强理论阐释,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讲清楚“两个结合”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讲清楚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讲清楚这一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教育引导团干部正确认识把握这一思想的精神实质。改进理论教学,坚持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推行课堂讲授、案例解析、现场感悟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增强理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开展集体备课,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教学研究,讲清楚党的创新理论在青年工作领域的具体呈现和内在逻辑,讲清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中央团校和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发青年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精品课程,举办教学研讨会,组织开展精品课程点评观摩交流活动。组织团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等重要著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完善理论学习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述学评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和衡量团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三)知行合一、推动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团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为民情怀、高度历史自信、无畏担当精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真正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引导教师联系实际教、团干部联系实际学,紧密结合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围绕党和国家事业中心任务和青年时代特点,聚焦新形势新任务对团的建设和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全面提升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导团的建设和工作,推动中国青年运动和党的青年工作守正创新、蓬勃发展。

三、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训练

(一)明确政治训练重点内容。加强党的理论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组织团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把党性教育贯穿团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突出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开展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培训,提高团干部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强化党的宗旨、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培训,坚持用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团干部,坚持用共青团百余年来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光荣传统教育团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决反对“四风”,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团干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强化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强化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教育,引导团干部倍加珍惜为党做青年工作的宝贵机会,心无旁骛干好本职工作,用实打实的业绩赢得党的信任、赢得社会尊重、赢得青年口碑。

(二)突出“关键少数”政治训练。坚持把政治训练贯穿团干部成长全周期,使团干部的政治素养、政治能力与担负的领导职责相匹配。强化“一把手”政治培训,有计划地选调团的各级领导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到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专题培训。强化对团县(市、区、旗)委书记这一群体的培训,实施团县(市、区、旗)委书记能力提升计划(专栏2)。突出对团的领导机关干部的政治训练,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常态化政治能力培训。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政治引领,团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组织一定数量青年人才开展国情研修。积极推动将地方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培训纳入地方党委组织开展的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范畴。

四、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本领

(一)聚焦“国之大者”。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分层级分领域开展以“国之大者”为主题的各类专题培训,提高团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青年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提高团干部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能力。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加强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通识教育培训,重点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宪法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培训,引导团干部及时填知识空白、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提升团干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业化能力水平,掌握党的青年工作理论和青年政策、青年群众工作路径方法等。加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帮助团干部不断开阔视野、提高综合素养。

(二)坚持分级分类。根据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高校团干部、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团干部、中学团干部、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各领域基层团干部的不同对象特点,把团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团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整合优质资源,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党性教育基地等的合作联动,多渠道多方面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发挥中央团校、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主体作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专题培训;发挥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优势,开展政策解读、重点任务落实等专题培训;发挥地方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势,开展基层团干部实务培训;发挥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作用,抓好履职通识培训;加强与派出单位、接收单位的协作,抓好援派帮扶干部人才、挂职干部等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干部在职自学。实施团干部分级分类调训计划(专栏3)。

(三)突出实战实效。强化基层导向,把准培训需求,加强培训设计,选优配强师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实战化培训,实施基层团干部培训提升计划(专栏4)。坚持“干而论道”,注重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团干部、先进青年典型等授课,让懂政策的人讲政策、有经验的人谈经验、会方法的人教方法。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边疆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团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强化专业导向,针对青年思想引领、青年统战、青年外事、青少年权益维护、“三新”领域、中学等类别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开展专题培训,紧贴业务实操,加大案例教学比重,把实践中鲜活生动的案例及时运用到教育培训中。运用情景模拟、桌面推演、工作复盘等方法,让团干部在仿真情境中学习如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探索把课堂搬到基层一线和普通青年中去,让团干部在实践中学习掌握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青年、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加强案例开发和实训室建设。实施新任职团干部培训计划(专栏5)。

五、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夯实培训保障基础

(一)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推进各级团校、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构建以中央团校、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龙头,各级团校、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相互补充、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培训机构体系,强化中央团校对地方团校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各类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支持各地各级团组织联合开展培训,鼓励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区域协作交流,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质量提升计划(专栏6)。

(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名师培养引进力度,把团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纳入各级青年人才政策支持范畴,努力造就一批对党忠诚、精通党的创新理论、授课水平高、在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专职教师通过列席会议、基层调研、挂职锻炼等方式促进知识更新、加深理论研究。通过“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大力推进团干部上讲台,实施团干部上讲台计划(专栏7)。注重在领导干部、先进青年典型、优秀基层团干部中遴选培养师资。分级建设师资库。探索建立符合团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三)课程教材建设。用好中央组织部推荐的好课程、好教材、好案例。遵循分级分类原则,持续推进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的开发和更新。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团干部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库,5年内打造30门左右精品课程,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大力推进案例课程建设,及时把工作实践中的最新成果、新鲜经验运用到教学中。加强教材建设,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国青年运动史、中国少年儿童运动史、基础团务等,开发与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相配套的培训教材。制定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指导大纲(专栏8)。

(四)经费保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推动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政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将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工作需要。做好基层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各级团组织可以使用留存的团费组织培训基层团干部。积极整合资源,拓宽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来源渠道。严格管理培训经费,严把培训标准,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六、推动网络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团干部教育培训数字化水平

(一)推进网络培训平台建设。建设以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为引领、各培训机构网络培训平台为补充的平台体系,逐步形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网络培训格局。加强团干部网络学习成效考核,规范网络学习行为。组织开展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评估。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网络培训安全保障。

(二)加强网络培训课程建设。鼓励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发精品网络课程。注重把握网络教学特点和规律,改进授课方式,提高制作水平,丰富呈现形式,提升课程质量。严把网络课程政治关、质量关,规范讲授、制作、审核、发布和更新、退出流程。充分发挥网络培训优势,推动优质资源下基层。用好网络直播培训形式,增强现场体验感。实施团干部网络培训提质增效计划(专栏9)。

七、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团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活力

(一)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执行有力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完善需求调研、计划生成会商机制,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沟通协商。完善组织调训机制,严肃调训纪律,严格执行调训审批、报备等规定,完善点名调训和补训制度,实现科学调训、精准调训,定期通报调训情况。完善双重管理团干部培训机制,避免重复调训。完善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培训机制。各级团组织参照建立相应调训组织制度。

(二)改进方式方法。鼓励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和团干部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等方法,推行结构化研讨、行动学习等研究式学习,探索翻转课堂等方法,突出仪式教育和光荣感教育,加强实践教学,开展教学方法运用示范培训。

(三)加强考核评估。持续健全团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针对学员学习态度、党性修养、学风作风、理论知识等进行考核,1个月以上的班次组织开展政治理论闭卷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创新学员考核评价方式,在中长期班次中推行学员表现全程纪实管理、考核,建立全方位评价体系,探索训后跟踪考核机制。加强对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班次、课程的质量评估,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作为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承担培训任务、指导教学部门和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四)严格培训管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团治团各项要求,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加强教师管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肃讲坛纪律,完善跟班管理制度,实行班主任责任制,注重对跟班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注重发挥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严肃培训期间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学员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学风督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组织领导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共青团建设整体部署,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举措,开展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了解规划实施情况。各级团的领导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团的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和管理职责,加强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坚持分级分类,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主体,要在同级团委的领导下,承办好具体教学培训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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